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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大名:师出同门
QQ:未知
 第 13 条留言 是 师出同门 在 2007-12-21 9:20:37 发表的
师兄弟好,喊师兄弟是因为你年较我长,但进入中南的时间却比我晚。我毕业于1996年,现在合肥作律师,现在也是倾向知识产权类的业务发展,希望有机会合作,我姓祝,办:0551-2617608
版主回复: 有一份中南情足已,常联系.
回复时间: 2007-12-22 14:02:08
没有邮件地址  http://  未知 
网友大名:小刘
QQ:未知
 第 12 条留言 是 小刘 在 2007-10-30 18:12:52 发表的
我于2004年请南昌一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一发明专利(第一次申请专利),但该代理人从一开始就利用本委托人的信任,以及初次申请专利,不懂专利相关规定,处心积虑的、恶意进行一系列破坏(总计多达9次),导致本专利于2007年被驳回。
一开始在了解完相关技术之后,他就曾试图以我告诉他的一则技术新闻公开了技术为由煽动我放弃申请,经仔细考虑不存在上述问题,最终决定提起申请。
其后他不但不帮助、引导申请人完善申请文件,仅将申请人所提供的原始资料几乎原样作为说明书提交上去,反而还将说明书中具体技术分析部分的整整一页内容恶意去除;同时恶意误导本申请人修改权利要求等导致保护范围缩小;并故意将申请人地址写错;同时故意不将申请文件副本交付委托人,导致本申请人一直未发现,错失补正的机会。
在本申请人发现缺页并问起的时候,其明知已经超过主动补正的期限,还恶意提起主动补正,导致一审直接因该原因认为公开不充分。而在本申请人于2005年发现并取到确凿证据后,因为不了解专利相关规定及说明书缺少一页的严重性,还给予其宽容,考虑给他机会,仅仅口头警告性提醒,但他居然认为我拿他没办法,反而变本加厉,其后在专利申请的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恶意进行破坏,恶意破坏的次数总计多达9次。
而且,在二审意见下达后,他还恶意拖延近一个月的时间不通知申请人直到本人问起,而后期在我提醒了他:“该尽的义务必须要尽到”后不仅不履行代理人的职责,帮助本申请人正确应对审查意见,完善陈述意见,反而还试图继续从中动手脚,搞破坏,最终导致专利被以说明书撰写不清楚,不完整,给出的仅是一种设想,说明书的撰写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关于说明书应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说明的规定的理由而驳回。
上述都有确凿的证据。
现在我已经将本专利的PCT国际部分(为另外负责任的代理人老师所代理)又重复转入了中国国家阶段,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投诉。
请问就专利丢失的损失,我是否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尤其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支持精神损失。
另我也做好了提起专利复审的准备,但提起复审必然会同时解除原代理合同,不知提起复审是否反而会有不好的影响?现在还有无必要提起复审?
谢谢指点!
版主回复: 有可能的话,你可以携有关资料到我办公室面谈.
回复时间: 2007-11-4 21:47:20
没有邮件地址  http://  未知 
网友大名:youyou
QQ:未知
 第 11 条留言 是 youyou 在 2007-10-16 20:05:32 发表的
第一次来到咱们江西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网,可真让我这个行将毕业于法学院的学生大开了眼界.网站做得很好,而且内容比较全面,更新速度也很快.真高兴啊!在这里我可以学到我必须要学的知识.谢谢晏律师!您真棒呵!加油!
版主回复: 谢谢你的鼓励与关心。
回复时间: 2007-10-16 20:30:46
没有邮件地址  http://  未知 
网友大名:西米
QQ:未知
 第 10 条留言 是 西米 在 2007-10-2 19:00:51 发表的
晏律师您好!

闲逛时无意发现了这里,发现您也是吕忠梅老师的学生,倍感亲切。很久以前就看过您的名字了。
我是中南政法01级07年毕业的,现在在南昌大学法律系工作,以后还请师兄多多关照啊!
版主回复: 多加联系
回复时间: 2007-10-14 20:38:45
yisu0710@sina.com  http://  未知 
网友大名:284384208
QQ:284384208
 第 9 条留言 是 284384208 在 2007-6-11 21:07:16 发表的
呵呵,很高兴来到这里哦,我也是个法律学习者,以后我可以问问你专业方面的知识吗?/
版主回复: 对不起,迟复.可相互交流
回复时间: 2007-6-29 22:33:47
jx05faluzhangyu@126.com  http://  28438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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